各师范专业所在二级学院:
根据《惠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试行)》工作安排,我校已于4月6日组织完成了2023届师范生第二场综合能力测试工作,现将学生通过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相关二级学院及时通知学生查看综合能力测试结果。如有异议,可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需学院盖章),于4月14日17:00前到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204室)复核成绩,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老师,2527802)
附件 惠州学院2023届师范生综合能力测试结果(第二场).xlsx
教务处
2023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