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2023届师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惠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惠院发〔2022〕5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2023届师范生。
根据自愿原则,师范生也可不申请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对于已经参加了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且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可视作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
申请报名时,必须明确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本科师范生报考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由各学院根据培养目标确定,只能报考与专业对口的某一任教学段和学科),具体见《惠州学院2023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学段学科对照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学生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2日—25日。
(二)相关要求
1. 各师范专业所在二级学院通知并组织本学院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含定向师范生)在指定时间完成报名工作。相关二级学院于11月25日17:00前完成报名信息汇总工作,并向教务处提交《惠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2)。
2.2023届师范生已参加与校内考核相同学段学科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考试全部合格但面试没通过的学生,可凭相关证明申请免考学校组织的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各二级学院负责这部分学生的免考申请、证明材料收集及审核工作。
3. 2023届师范生已参加与校内考核相同学段学科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全部合格的学生,无须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三、考核内容与实施要求
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两方面内容。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培养过程性考核由各师范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1.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
坚持师德为先,促进师范生践行师德规范,涵养教育情怀。全面考核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内容以通识课程中的思想品德和师德课程考核以及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确定考核是否合格。
2.教师教育课程学业
以实践为导向,优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加强教师教育课程建设。全面考核教师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确保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并全部通过考试或考核,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
3.教育实习实践
加强教育实习实践教学,构建全方位教育实践内容体系,促进教育见习、实习、研习有机贯通。通过教育见习、实习、研习,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核教育实习实践情况,确保教育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
4.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
坚持能力为重,开发教师专业能力系列课程,全面加强教学基本功及教学技能训练,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全面考核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要求完成教师专业能力系列实训课程(含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课程网址:http://www.moe.gov.cn/s78/A10/gongzuo/ztzl_jsjymfkc/),累计不少于 36 学时,并向所在学院提交学习心得, 由学院组织审定并给出是否合格意见。
各师范专业所在二级学院须于12月8日17:00前将《惠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及《惠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附件4)提交教务处。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包括师范生综合能力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教学能力测试由各师范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组织完成。
1.综合能力测试
(1)测试内容: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内容为教育教学能力的综合测试,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综合育人、学科教学等。
(2)测试形式:笔试、闭卷(见表1)。
(3)时间与地点:学期末,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表1 笔试科目与时间
时间 | 8:30-11:30 |
考试科目 | 综合能力测试(幼儿园、小学学段考试时间为2小时,中学学段为3小时) |
2.教学能力测试
(1)测试内容:各学科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2)完成1份与报名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一致的课堂教学设计(内容自定);根据课堂教学设计制作不超过15分钟的微课视频,包含5分钟说课,10分钟课堂教学展示,其中课堂教学展示环节要求使用多媒体课件和板书书写(《微课制作规范》见附件5)。教学设计和微课由学院组织审定并给出是否合格意见。
各师范专业所在二级学院须于12月19日17:00前将《惠州学院师范生教学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附件6)提交教务处。
四、考核结果
根据过程性考核结果、综合能力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由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合理划定合格分数线,综合判定最终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教育教学考核结果上报省厅,经省厅审核后,方可为合格者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各师范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和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各师范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按要求组建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2023届师范生的报名及资格初审、培养过程性考核、教学能力测试考核、考核最终结果公示及上报(附件7)。
3.有意参加考核的同学按照自愿原则报名参加考核。
4.所有须提交教务处的材料均由相关二级学院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签名并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教务处(行政楼2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k@hzu.edu.cn。
教务处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2 惠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3 惠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doc
附件4 惠州学院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7 惠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试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1
惠州学院2023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学段学科对照表 | |||
院系 | 专业 | 学段 | 对应任教学科 |
教育科学学院 | 学前教育 | 幼儿园 | 幼儿园 |
小学教育(定向) | 小学 | 全科 |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美术学(非定向) | 小学 | 美术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非定向) | 初中 | 音乐 |
音乐学(定向) | 初中 | 音乐 |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高中 | 语文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高中 | 数学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高中 | 英语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高中 | 政治 |
政法学院 | 历史学 | 高中 | 历史 |
地理与旅游学院 | 地理科学 | 高中 | 地理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物理学 | 高中 | 物理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化学 | 高中 | 化学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 | 高中 | 生物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非定向) | 高中 | 体育 |
体育教育(定向) | 高中 | 体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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