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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携带智能设备参加考试的通知

来源:教务部发布日期:2026-06-12访问次数:11

各二级学院:

为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请各二级学院提醒学生不得携带或佩戴具有存储、显示功能的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各类智能设备参加考试。凡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携带上述设备者,无论是否查看、使用,将按“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将相关要求传达至全体监考教师和学生,确保所有人知悉。请监考教师在考前明确告知学生:严禁携带、佩戴任何智能设备参加考试。

 

教务部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