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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部发布日期:2026-04-14访问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高〔2023〕1号)(附件2)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检对象与内容

1. 抽检论文覆盖各二级学院2026届全部本科专业(含联合培养类学生)。采用随机抽检的方式,抽检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5%。

2.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是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查。

二、抽检安排

论文抽检工作分为二级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并结合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录入等常规性工作共同开展。

(一)二级学院自查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于4月下旬开展并完成以下两项工作。

1.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抽检评阅专家,开展本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定稿(一整套电子版资料,含课题审批表和开题报告等资料)的自查工作,随机抽检比例不得低于校级抽检比例(须覆盖各个专业),同时完成《惠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定表》(附件1)。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抽检,抽检评阅专家原则上不能为被抽检论文的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

2. 二级学院抽检中存在问题的论文须按照整改意见进行修改、查重,整改后的论文达到学校答辩要求的,方可参加答辩。

(二)学校抽查

5月中上旬:教务部组织专家开展论文抽检工作,抽检对象为维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抽检比例为5%。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加强对毕业论文选题、开题、答辩等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过程材料齐全,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论文的相关工作。

2.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联合培养类学生的毕业论文是纳入抽检范围的,各相关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联合培养类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监控,加强信息化管理,该类学生论文同步实现系统全过程管理。二级学院应加强与联合培养学校之间的交流和指导,做好各方面动员,使广大师生统一认识,明确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过程性管理和质量监控。

3.落实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要求。加强对学术道德规范的学习和宣讲。指导教师要特别注意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求是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学术品德。严禁出现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惠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定表.doc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pdf

                                                

 教务部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