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诚信机制建设,培养学生学术研究中科学引用文献资料的良好习惯,杜绝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根据《惠州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修订)》的要求,学校启用维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对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软件的使用
(一)检测对象
原则上所有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都要求进行检测。本科生所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是以论文形式作为创作成果的,在答辩之前均须使用维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的检测。以设计作品或实物制作等形式为主要内容的毕业创作成果,不需要进行重复率检测。指导教师可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免检申请,并由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由指导教师填写《惠州学院毕业设计(实物作品类)免检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二级学院和教务部实践科备案。
(二)检测软件
检测软件为维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
登录入口:http://vgms.fanyu.com
(三)系统使用方法
1.学生:在维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学生在过程管理-初稿、定稿、最终稿编辑页面分别上传初稿、定稿、最终稿进行检测论文的提交。
2.指导教师:在过程管理-初稿、定稿、最终稿审核页面分别进行初稿、定稿、最终稿的线上指导审核。若学生稿件需修改,可点击“审核不通过”退回至学生重新提交(不限制退回次数),确认学生稿件无需修改后,再点击“提交检测”。稿件部分共有三次查重检测机会,初稿、定稿、最终稿各1次。系统未对初稿检测结果进行限制,指导教师可根据学生稿件情况判断是否审核通过;定稿、最终稿检测结果合格(全文总相似比≤30%)才能审核通过。
二、检测结果的分类及处理
(一)检测结果分类:
结果类别 | 检测结果 |
A | 全文总相似比≤30% |
B | 30%〈全文总相似比<50% |
C | 全文总相似比≥50% |
注:全文总相似比=复写率+他引率+自引率+专业术语。检测结果仅作为判断参考依据,是否构成抄袭由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给出最终结论。
(二)全文总相似比在30%以下(含30%)的学生(A类),由指导教师审核确认不存在抄袭行为的,可直接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和答辩。
(三)全文总相似比在30%~50%之间的学生(B类),不允许参加第一次答辩,由二级学院通知学生本人按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后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全文总相似比不大于30%者,由指导教师和二级学院指定的另外一位审阅人进行审核,确认无抄袭行为后,方可参加第二次的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和答辩,且最终成绩不能评为良好等级。复检仍大于30%者,则按检测结果类别为C类进行处理。
(四)全文总相似比大于或等于50%的学生(C类),经指导教师和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取消该生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和答辩资格,并由所在学院通知学生本人跟随下一年级学生重做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需填写《惠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抄袭认定表》(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二级学院保存,一份报教务部实践科备案。
(五)各二级学院推荐参评校级优秀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文总相似比不高于20%且论文(设计)核心内容无重复。
(六)学生负责保证定稿的自主性和真实性,任何为了对付系统检测,对电子文档所进行的非正常修改和处理的行为均视为作弊,违者取消答辩资格并由二级学院进行处理。各二级学院应加强教育力度,端正学术思想,讲清正确撰写论文(设计)的方法,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严格审核把关,杜绝出现抄袭现象。
特别提醒:学生学位论文如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依据《惠州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中“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规定,对学生给予相应处分;指导教师将依据有关条例另行处理。
附件:
1.惠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不端行为检测”免检申请表
2.惠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抄袭认定表
教务部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