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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4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部发布日期:2024-10-12访问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2024年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校级延期的大创项目以及2023年立项的校大创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其中,2022立项校级延期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撤项。

二、验收程序

(一)各项目要对照项目立项申请书结合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填写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附件2)并准备好成果实证材料上报所在学院。

二)各二级学院组织结题验收评审并对结题验收结果进行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务

教务负责对所有项目的结题验收结果进行复核并公布。

三、验收材料及要求

(一)项目组提交成果实证材料要注意完整性:

1.学科竞赛获奖需提证书扫描件;

2.发表论文需提论文扫描件;

3.获得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扫描件;

4.实物性成果应提交说明书或鉴定书;

5.已在校内外孵化基地孵化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未按照要求填写结题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或者实证材料造假、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验收均不予通过。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视为放弃结题。

)未申请过延期的项目,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验收需填写《惠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附4)申请延期(每个项目只有一次延期机会),经教务审批同意后可延期一年。项目负责人已毕业或者为毕业班学生,不允许申请延期。

四、验收结论及处理

本次验收结果评定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和撤项四个验收结论不通过的项目即时终止建设;暂缓通过的项目,限期整改,参加下一年度的结题验收,如仍不能通过验收,做撤项处理;已经延期一次且仍不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做撤项处理;因离校、毕业等客观原因无法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做撤项处理。撤项和结题验收不通过项目学校将终止项目并停止经费的使用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大创项目,指导教师1年内不得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大创项目。

五、材料报送方式

结题材料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于202410月28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sjk@hzu.edu.cn,压缩文件命名为二级学院+校级大创项目2024年度结题材料”,各项目组电子版材料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签字盖章版的汇总表、结题验收登记表和延期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教务部实践科(行政楼213室)。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2529677

 

附件:

1.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4年度验收名单

2.惠州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登记表

3.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4.惠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

 

 

                                         教务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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