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计算机公共课程的教学体系,鼓励学生自觉提高计算机能力与信息素养,根据惠州学院《计算机公共课程成绩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惠院教务〔2023〕30号)文件要求,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计算机公共课程成绩认定工作开始启动,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非计算机类专业的在校学生。
二、认定范围及标准
在惠州学院考点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或全国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水平考试(CCT)可认定课程及要求的考试级别和语种如附件1中的《计算机公共课程名称与考试语种、考试级别对应表》所示,成绩认定标准为:
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优秀”等次折算为课程总成绩90分; “良好”等次折算为课程总成绩75分;“合格”等次折算为课程总成绩65分;
2、全国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水平考试(CCT)的实际成绩。
3、申请计算机公共课程成绩认定的学生,可在认定成功后申请课程免修,认定的课程成绩记录为“初修”。若学生申请认定的课程有未通过的考核成绩记录,可在认定成功后申请免重修该课程,认定的课程成绩记录为“重修”。
三、认定申请程序
1、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或全国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水平考试(CCT)的学生填写《计算机公共课程成绩认定申请表》(附件2),在2024年4月25日前将申请表提交到各二级学院教务员。各二级学院将申请认定情况汇总至《计算机公共课程成绩认定学生名单汇总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的汇总表及学生申请表在4月26日前提交至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进行审核认定。
2、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依据《计算机公共课程成绩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对符合认定标准学生的成绩予以认定,认定完毕后将认定结果及通过认定学生名单汇总报教务部教务科复核,并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3、经教务部复核后通过成绩认定成绩的学生,不再参加该门计算机公共课程的学习与考核。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应如实填写自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和全国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CCT)取得成绩,如有虚报成绩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学校学生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2、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申请成绩认定,逾期不再接受本学期的认定申请,学生应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计算机公共课程。
附件:
附件1 惠院教务〔2023〕30号 计算机公共课程成绩认定实施办法(试行).pdf
教务部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