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2024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国家级、省级延期的大创项目以及2022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其中,2021年立项国家级、省级延期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撤项。
二、验收程序
(一)各项目要对照项目立项申请书结合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填写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附件2)并准备好成果实证材料,上报所在学院。
(二)各二级学院组织项目结题验收的初审工作。
(三)教务部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评审,并对结题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及公布。
三、验收材料及要求
(一)项目组提交成果实证材料要注意完整性:
1.学科竞赛获奖需提交证书扫描件;
2.发表论文需提交论文扫描件;
3.获得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扫描件;
4.实物性成果应提交说明书或鉴定书;
5.已在校内外孵化基地孵化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项目结题成果若为论文,论文具体要求和格式须严格按照附件4规范填写,并附上论文推荐表(附件5)。
(三)未按照要求填写结题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或者实证材料造假、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验收均不予通过。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视为放弃结题。
(四)未申请过延期的项目,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验收,需填写《惠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6)申请延期(每个项目只有一次延期机会),经教务部审批同意后可延期一年。项目负责人已毕业或者为毕业班学生,不允许申请延期。
四、验收结论及处理
专家将根据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实证材料等综合评判作出验收结论。本次验收结果评定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和撤项四个验收结论。不通过的项目即时终止建设;暂缓通过的项目,限期整改,参加下一年度的结题验收,如仍不能通过验收,做撤项处理;已经延期一次且仍不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做撤项处理;因离校、毕业等客观原因无法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做撤项处理。撤项和不通过的项目经费将被即时冻结,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大创项目,指导教师1年内不得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大创项目。
五、材料报送方式
结题材料必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于2024年3月18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zlgc@hzu.edu.cn,压缩文件命名为“二级学院+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2024年度结题材料”,各项目组电子版材料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至教务部教研科(行政楼207室)。
(联系人:肖老师,电话:2529143)
附件:
1.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4年度验收名单
2.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3.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4.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论文稿件要求
5.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论文推荐表
6.惠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
教务部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