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对2021年立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项目进行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批准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半年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需认真做好项目结题指导并组织项目结题验收的初审工作。
(二)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评审,并公布验收结果。
三、验收材料及要求
(一)各项目要对照项目立项申请书结合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项目组提交成果实证材料要注意完整性:学科竞赛获奖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发表论文需提供论文扫描件;获得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扫描件;实物性成果应提交说明书或鉴定书;已在校内外孵化基地孵化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项目结题成果若为论文,论文具体要求和格式须严格按照附件4规范填写,并附上论文推荐表(附件5)。
(三)未按照要求填写结题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或者实证材料造假、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验收均不予通过。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视为放弃结题。
四、验收结论及处理
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四类。结题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学校将终止项目并停止经费的使用,同时将影响所在学院下一年度项目立项名额,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大创项目,指导教师1年内不得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大创项目。
五、材料报送方式
结题材料必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于2023年10月30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zlgc@hzu.edu.cn,压缩文件命名为“二级学院+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创延期项目结题材料”,各项目组电子版材料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07室)。
(联系人:肖老师,电话:2529143)
附件:
1.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半年项目信息表
2.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登记表
3.2021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汇总表
4.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论文稿件要求
5.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论文推荐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