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教务处认真组织我校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确定我校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263项(详见附件1),并在此基础上遴选推荐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推荐名单将另行公示。
校级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2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学校将于2024年6月组织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项目管理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对项目的过程管理,积极为项目的研究与实践提供条件保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及成效。
2.指导教师应发挥积极指导作用,定期跟踪指导项目研究活动,针对研究中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在研究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进行项目变更的,应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二级学院同意后,提交教务处审批。中期检查之后将不再受理项目变更。
附件1: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变更项目组成员(或指导教师)申请表模板
教务处
2023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