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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校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2023-06-12访问次数:4404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教务处认真组织我校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确定我校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263(详见附件1),并在此基础上遴选推荐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推荐名单将另行公示。

校级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2个月,即20236月至20245月。学校将于20246月组织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项目管理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对项目的过程管理,积极为项目的研究与实践提供条件保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及成效。

2.指导教师应发挥积极指导作用,定期跟踪指导项目研究活动,针对研究中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在研究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进行项目变更的,应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二级学院同意后,提交教务处审批。中期检查之后将不再受理项目变更。

 

附件1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变更项目组成员(或指导教师)申请表模板

 

                                     教务处             

                                 2023612

附件1: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xlsx

附件2:变更项目组成员(或指导教师)申请表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