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含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补充通知》(附件1),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附件2)有关精神,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专业建设经费投入、招生计划分配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检查工作组,院长为组长,主管毕业论文(设计)副院长为副组长和工作责任人。各二级学院须依照毕业论文管理办法、人才培养质量要求,对2021-2022学年授予全日制学士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改。自查范围为2022届授予本科学士学位的所有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对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其它附件(含开题报告、成绩评定表等过程材料)等材料进行检查,自查重点是毕业论文(设计)正文。确保论文质量符合专业质量要求。
(三)各二级学院应选派专人负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补充、原文及过程性文件等附件报送、专家推荐和专家信息报送等工作。
(四)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压实指导教师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严把论文质量关。确保论文管理符合《惠州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文件的要求,确保论文质量符合所在专业的质量要求,确保报送的论文材料准确完整。
(五)指导教师须认真复查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终稿,重点复查其在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是否符合所在专业的质量要求,评语是否规范准确,评分是否客观公正,归档材料是否规范完整。
二、抽检范围
2021-2022学年度全校授予学士学位的普通本科、成人教育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三、抽检工作安排
(一)9月5日前提交各专业电子版人才培养方案
各二级学院须于9月5日前发送各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电子版到sjk@hzu.edu.cn邮箱,由教务处统一报送到论文抽检平台,如果学位授予信息中的某个专业存在多个入学年月,需要提交该专业每个入学年月对应的培养方案。无入学年月的专业,培养方案也需要提交。有入学年月的培养方案命名规则:pyfa_学校代码_学位类型码_专业代码_专业名称_入学年月.pdf(pyfa_10001_120202_市场营销_201609.pdf);无入学年月的培养方案命名规则:pyfa_学校代码_学位类型码_专业代码_专业名称.pdf (pyfa_10001_120202_市场营销.pdf) ;多个培养方案压缩包命名规则:pyfa_学校代码_序号.zip。
(二)9月10日前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表核对和补充报送及论文原文和过程性附件报送工作
各二级学院根据各自院系账号中下载的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按照《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补充及论文原文报送信息汇总表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3)要求,认真核对抽检范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基本信息,对《惠州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位授予信息(论文原文信息)汇总表》进行补充;各二级学院应认真检查抽检范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和开题报告、成绩评定书等材料。学位信息表和论文原文及附件均须于9月10日前完成系统报送工作。
(三)专家推荐和信息报送
各学院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于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愿意承担抽检工作,年龄不超过65岁。(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82542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