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美育类活动可进行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通知
惠院教务〔2021〕32号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审美与创新能力,推进学生美育实践水平的整体提升,学校要求学生在校期间需完成“五个一”美育实践活动:至少聆听一次美育讲座、聆听一次高雅音乐会、参加一次书画展、观看一次时装秀、观看一次经典影片。通过上述活动及其他各类美育实践活动,学生可获得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认定。
一、认定范围: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认定要求:
1.学生所参加相关美育类活动均以统一盖“美育实践”章作为认定证明,参加活动的数量将作为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标准之一。
2.学生在参加相关美育类活动前,需在素拓本填写好相关活动的具体信息。
3.学生所参加的美育类活动均为现场盖章,相关活动结束后,该活动的盖章事务概不受理。
教务处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