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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2022-12-30访问次数:2532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我校2021年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要求,学校将开展2021年立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批准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材料及要求

(一)结题材料

1.提交惠州学院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登记表(附件2)。

2.提交相关研究成果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创新训练项目需提交论文、报告、学科竞赛获奖、专利等成果证明材料。

2)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交项目进展情况的分析报告、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虚拟企业运行报告、创业报告及团队成员分工合作情况。

3)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交项目进展情况的分析报告、注册实体佐证材料、项目所获风险投资意向、项目市场盈利情况、项目市场拓展能力分析报告、项目市场反应分析报告和项目整体实践成果。

以上材料提交要注意完整性:学科竞赛(含创业竞赛)获奖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需提供论文复印件;获得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实物性成果应提交说明书或鉴定书;已在校内外孵化基地孵化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材料提交要求

1.各二级学院提交2021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汇总表(附件3)。

2.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论文选编论文具体要求和格式须严格按照附件4和附件5规范填写,并附上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论文选编论文推荐表(附件6)。

3.各项目成果展示材料具体模板按照附件7规范填写,团队合影及成果图片请提交jpg格式的原图片。

4.各二级学院提交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论文选编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8)。

5.项目因故不能按时结题,可申请延期验收,最长不超过一年。申请延期项目需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9),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三、验收方式

结题验收将分为两种方式:创业项目以答辩会形式进行,创新项目以专家评审形式进行。创业项目结题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为做好此次项目结题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生结题指导和项目验收初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结项工作;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验收,并公布验收结果;

3.无故未能按时结题或未能通过结题评审的项目,学校将终止项目并停止经费的使用,同时将影响所在学院下一年度项目立项名额,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大创项目,指导教师1年内不得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大创项目

    四、材料报送方式

结题材料必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结题材料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交至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204室),电子版材料发至工作邮箱sjk@hzu.edu.cn,压缩文件命名为“二级学院+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创结题材料”,各项目组电子版材料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视为放弃结题。

        (联系人:肖老师,电话:2529677)

附件:

1.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2.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登记表

3.2021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汇总表

4.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论文选编稿件要求

5.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论文选编论文格式

6.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论文选编论文推荐表

7.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展示材料

8. 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论文选编论文推荐汇总表

9.惠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申请表  

附件.zip

 

                                     教务处

                             2022年1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