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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2022-06-21访问次数:7205

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评教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有效促进教风建设,根据《惠州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惠院发〔2016〕35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主体和评教对象

(一)评教主体

全校有课程学习任务的学生。

(二)评教对象

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

二、评教时间

2022年6月23日00:00-6月26日23:59。

三、具体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做好评教宣传、组织工作,确保参评率,教务处将适时公布各二级学院学生评教参评率情况。

(二)评教采用不记名方式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为了获得学生真实的课堂教学情况反馈,不断改进教学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各二级学院要引导学生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教。

(三)每位学生必须亲自对本学期所学的每门课程进行评价,严禁代评,评完所有课程后点击保存并提交即可。

(四)每位学生务必在评教系统关闭前完成网上评教,若没有按时,将不能查询成绩及选课。

(五)评教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学质量科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752-2527805。

四、评教结果处理

(一)学生评教活动结束后,教务处将对评教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二)教务处将于下学期第3周前在教务系统中开放学生评教结果查询。

(三)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将评教结果反馈任课教师,敦促教师认真对待评教结果,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