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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师教育创新试验区系列活动之五十五】我校接受广东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中期考核

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2019-11-08访问次数:142

本网讯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开展广东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中期考核的通知》安排,11月5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惠州学院-惠州市教育局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进行了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汇报会现场

上午,惠州学院—惠州市教育局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中期考核汇报会在行政楼202会议室进行。全体专家组成员,惠州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袁清山,学校副校长刘国栋、郑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师范类专业所属二级学院的党政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等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专家组组长主持。惠州学院副校长郑文分别从建设工作与成效、特色与亮点、实验区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四个方面,对实验区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专家组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进一步了解实验区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

专家组一行参观我校“互动录播”实训室

随后,专家组一行走访了我校相关实验室、实训室等教学场地,组织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意见,并对考核支撑材料进行了审阅。

专家组一行到惠州市南山学校进行实地考察

下午,专家组在惠州市教育局师资培训科主任科员梁敏、我校教务处负责人的陪同下,赴惠州市南山学校进行教师教育实践基地考察,并组织基地实习学生代表、指导教师代表召开了座谈会。

经过此次中期考核,教育厅专家组对惠州学院—惠州市教育局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对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坦诚交流,对实验区下一阶段建设提出了良好的建议。

据悉,广东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于2018年4月立项,建设期为三年,2019年11月开展中期考核,2021年4月开展期满考核。本次中期考核要求建设单位根据《广东省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考核指标》,从组织与管理、条件与资源保障、人才培养、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建设成效等六个方面进行自评。专家组根据考核内容的性质特点,分别采取材料审核、座谈会、实地检查等考核方式,依据指标对中期建设情况提出诊断报告。今后,我校将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惠州市教育局和中小学(含幼儿园)的三方合作,不断创新,充分发挥实验区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和服务地方教育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文:教务处   图:谢志雄  韦纯菁 彭嘉卉 

审稿:张敏 陈雄辉   审核:金伟   签发:罗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