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我校2020年实习经费的预算和下拨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如实认真地填报《2020年实习经费预算汇总表》。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2020年实习经费预算是指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的实习经费预算。
2、必须严格按专业教学计划填报实习项目、实习周数;如教学计划中实习环节有调整的,要附送调整报告复印件。
3、实习人数必须是我校在册学生。
4、经费标准:按2019年最新修订的《惠州学院实习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惠院发〔2019〕88号文)(附件2)所规定实习经费标准执行。
5、因学校编制2020年度经费预算的需要,时间很紧,各学院务必将《2020年实习经费预算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于2019年11月25日前交教务处实验实践科。
6、此表是学校下拨各二级学院实习经费预算的依据,各学院必须如实填报,如有漏报或弄虚作假而影响经费下拨的,责任自负。
附件2.惠院发〔2019〕88号(关于修订《惠州学院实习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