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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建惠州学院军事课建设小组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2019-10-21访问次数:305

各单位:

   为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有关要求,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94号)和《惠州学院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实施方案的通知》(惠院发〔2019186号)文件精神,现教务处牵头,会同学工部和武装部,筹建惠州学院军事课建设小组。请各二级学院选派1至数名辅导员老师或对军事理论课感兴趣的教师参加此建设小组并担任本学院军事理论课任课教师(课酬纳入学校绩效管理),具体教师名额如下: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5名,地理与旅游学院2名,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3名,经济管理学院3名,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名,教育科学学院1名,美术与设计学院2名,马克思主义学院1名,数学与大数据学院3名,生命科学学院3名,体育学院2名,外国语学院3名,文学与传媒学院3名,旭日广东服装学院3名,信息科学技术学院4名,音乐学院2名,政法学院3名。

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24日中午前将授课教师名单电子文档发至gdzh2408@hzu.edu.cn

  

  

                            教务处 学工部 武装部

  

                             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