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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校2019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2019-07-07访问次数:3036

各二级学院:

我校2019年已立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462项。在此基础上,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2019年国家级、省级大创立项项目12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0项、省级项目90。现予以公布(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的研究周期为:自申报之日起18个月时间,即20195月至202010月。教务处将于20203月对省级以上大创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于202010月组织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大创项目管理方面作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大创项目的过程管理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我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

(二)各二级学院应切实加强对大创项目的过程管理,积极推进2019年立项大创项目的实施工作。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实验设备、场所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为保证大创项目管理规范有序进行,各二级学院须指定一名老师负责大创项目管理工作。指导老师要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学生按时完成项目。

(三)项目组人员因故需变更(变更、增加、减少)时,必须在中期检查之前以书面申请形式提出(变更申请表模板详见附件2),指导教师及院长签字同意,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中期检查之后再变更一概不予受理。

二、项目结题成果基本要求

学校要求:凡于2019年批准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必须提交一篇与项目课题相关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论文查重率必须控制在≦25%。要求论文的第一作者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提交论文的项目组将自动丧失结题资格。所有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立项后必须积极参加学生处负责组织的各级各类创业大赛,创业实践项目则要求提供不同阶段的创业实践活动原始记录及充足的业绩材料。

三、经费资助标准及拨款方式

本期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的经费均以经费卡的形式拨付,项目负责人按财务管理规定要求办理报账手续。其中,国家级、省级项目的经费将分三期拨付,校级项目经费将分两期拨付,三级项目首期经费均将按资助总经费的18%进行拨付。首期经费卡发放时间为20199月,所有项目经费均按同期最高级别进行拨付。

经费资助标准为:

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理科组总经费为23000元,其中首期经费为4140元;

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文科组总经费为14000元,其中首期经费为2520元;

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组总经费为25000元,其中首期经费为4500元;

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组总经费为100000元,其中首期经费为18000元;

省级创新训练项目理科组总经费为12000元,其中首期经费为2160元;

省级创新训练项目文科组总经费为7000元,其中首期经费为1260元;

省级创业训练项目组总经费为13000元,其中首期经费为2340元;

省级创业实践项目组总经费为50000元,其中首期经费为9000元;

校级创新训练项目理科组总经费为3000元,其中首期经费为540元;

校级创新训练项目文科组总经费为2000元,其中首期经费为360元;

校级创业训练项目组总经费为4000元,其中首期经费为720元;

校级创业实践项目组总经费为10000元,其中首期经费为1800元。

附件12019年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信息表

附件1:2019年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信息表.xlsx  

  附件2:变更项目组成员(或指导教师)申请表模板

  附件2:变更项目组成员(或指导教师)申请表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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