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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调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2019-05-30访问次数:391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各类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本学期的重修考试安排在期末进行,集中考试时间从5天增加为7天,即627日至75日(627日、28日、71日、2日、3日、4日、5日)进行。

由于627日、28日全校没有停课,学生考试与上课同时进行。为了保障全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考试与上课、考试与考试发生冲突,现将全校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627日、28日的集中考试时间内,全校原则上不安排补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过教务处审批,且补课时间不得安排在集中考试时间内,避免占用考场的情况发生;已申请的补课如与考试产生冲突,补课单位另找空教室上课。

二、在624日至628日期间,调课、补课、考试以及其它临时性的教学活动等必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前申请教室。所有教学活动以教务管理系统的申请记录为准,未经申请占用教室导致影响其它教学活动的由未经批准占用教室者承担一切责任。

  

                                                      教务处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通知附件:关于协调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