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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人员协助盖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印章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2019-05-24访问次数:1059

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辅导员:

我校将于2019621日举行毕业典礼并授予学位。为保证2019届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按时发放,学校决定于2019527—2019530日对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加盖印章,请各二级学院派2名认真负责的学生干部前来负责盖印章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请参见附件。

  

  

  

2019524

  

  

时间

二级学院

地点

2019527

地理与旅游学院

行政楼611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19528

教育科学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2019529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体育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

外国语学院

2019530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旭日广东服装学院

音乐学院

政法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