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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考试工作总结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2019-01-10访问次数:818

各教学单位:

根据《惠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进行考试工作总结。书面总结及电子版请在38日之前交教务科(邮箱:jwk@hzu.edu.cn)备案。

考试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试卷质量分析

根据《惠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试卷批改结束后,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应当对试卷质量、试卷批改及试卷分析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并反映在总结里。

二、考试质量分析

根据《惠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各单位应对考试质量进行分析。各教学单位在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考试分析的基础上,对本单位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三、总结总体要求

根据《惠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各教学单位应当充分利用教务管理系统的功能,及时进行课程成绩的统计分析工作。总结内容应当有具体数据的分析,请精准的查找考试问题,认真的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

  

  

教 务 处

一九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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