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下学期补考及重修考试定于第一周进行,安排考试的具体学期为:
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不及格科目;
2、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2015级不及格科目;
3、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补考科目和缓考科目(作弊不安排)。
根据《关于各类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请各二级学院按时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惠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审核学生的考试资格;
2、根据《惠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各二级学院应在1月10日前统计并申报下学期开学重修公共课考试人数(见附件1);根据《关于各类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各二级学院请在每学期末最后一门考试结束后四天内统计好本学院补考及缓考的学生人数,并将公共课考试人数上报教务处(见附件2)。
3、各二级学院务必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做好考试复习准备。
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完成,各二级学院请在规定的时间按要求完成学生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全校性公共课补考及重修考试时间安排将在期末公共课成绩提交后通知。
教 务 处
二○一九年一月七日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重修公共课考试人数统计表.xls
附件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补考及缓考公共课考试人数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