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我校2019年实习经费的预算和下拨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如实认真地填报《2019年实习经费预算汇总表》。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2019年实习经费预算是指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和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实习经费预算。
2、必须严格按专业教学计划填报实习项目、实习周数;如教学计划中实习环节有调整的,要附送调整报告复印件。
3、实习人数必须是我校在册学生。
4、经费标准:按2017年最新修订的《惠州学院实习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惠院发〔2017〕98号文)所规定实习经费标准执行。
5、因学校编制2019年度经费预算的需要,时间很紧,各学院务必将《2019年实习经费预算汇总表》纸质版于2018年11月30日前交教务处实验实践科。
6、此表是学校下拨各二级学院实习经费预算的依据,各学院必须如实填报,如有漏报或弄虚作假而影响经费下拨的,责任自负。
教务处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