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卷考试除按规定可携带钢笔、圆珠笔等文具以外,禁止考生将手机、笔记本电脑、手表、上网设备等电子、通信、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由监考人员代为保存。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违纪处理。
2、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使用的参考资料,除了该次考核课程的教材、参考书籍、有关工具书和手写课堂笔记外,其余任何打印、复印等资料均不允许带入考场。
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开卷考试过程中考生只能独立作答,不可相互借阅、交换书籍资料,也不可沟通、讨论交流,否则按违纪处理。
以上考试规定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通告学生及监考教师,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秩序。
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