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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院发〔2016〕6号关于印发《惠州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2016-02-29访问次数:164

各部门:

《惠州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已经第317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惠州学院

                                  2016年1月16日

 

 

 

 

 

 

 

 

 

 

 

 

 

 

 

 

 

 

 

 

惠州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条  为培养学生的创造、创新与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鼓励人才冒尖,落实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是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而设立的具有奖励性质的学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其学分和奖励不累积计算,只按最高级别计算。学生获得的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可以充抵选修课学分,但最多可以充抵10个选修课学分。

第三条  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评审委员会负责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评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验实践科。

第四条  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范围:

1.参加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类创新创业实践项目;

2.参加经学校认可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3.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或开展设计型、研究型实验;

4.作为正式代表受邀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5.正式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获得专利或行业资格(技能)证书;

6.参加创业培训或者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五条  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标准:

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认定按照《惠州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对应表》(附件1)执行。

第六条  申报与与认定程序:

每年三月底以前,学生填写《惠州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给所在系。各系成立由系主任担任组长的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审查小组,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初步审核工作。

各系将相关申请材料审核盖章后统一交教务处实验实践科,再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认定。经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将拟获取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学生名单在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可生效。四月底公布评审结果。

第七条  凡弄虚作假经查实者,取消申请人所得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学生以作弊论处,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惠州学院创新学分实施办法》(惠院发〔2010〕16号)同时废止。

第九条  本实施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惠州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对应表

 

类 别

项目、标准

学 分

科学研究活动

国家级创新创业计划项目

结题

负责人

2

组员

1

省级创新创业计划项目

结题

负责人

1

组员

0.5

校级创新创业计划项目

结题

负责人

0.5

组员

0.2

其他科技活动

参与教师科研课题

3000字以上报告

0.5

开展设计型、研究型实验

3000字以上报告

0.5

参加学术交流

国际级

2

国家级

1

省级

0.5

论文、文学(艺术)作品、调查报告、著作、专利、资格证书等

学术论文

SCI、SSCI或EI收录

第一作者

3

第二作者

1

其他作者

0.5

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2

第二作者

0.8

其他作者

0.3

一般期刊

第一作者

1

其他作者

0.3

文学(艺术)作品、调查报告

国家级报刊

第一作者

2

其他作者

0.5

省、市级报刊

第一作者

1

其他作者

0.5

出版著作

国家级出版社

作者

3

省级出版社

作者

2

专利

发明专利(以授权号为准)

第一署名人

3

第二署名人

2

第三署名人

1

其他署名人

0.5

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专利(以授权号为准)

第一署名人

2

第二署名人

1

其他署名人

0.5

注册资格、专业技能证书

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

 

2

专业技能(水平)证书

中高级

1

初级

0.5

 

学科竞赛(国家级、省级竞赛按照惠院发〔2014〕154号文《惠州学院教研工作量计算及奖励办法》)附件3所规定的项目及类别进行认定)

国际级

特等及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成功参赛奖、优秀奖

0.5

国家级A类

特等及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成功参赛奖、优秀奖

0.5

国家级B 类

特等及一等奖

2

二等奖

1

三等奖

0.8

成功参赛奖、优秀奖

0.3

省级A类

特等及一等奖

2

二等奖

1

三等奖

0.8

成功参赛奖、优秀奖

0.3

省级B类

特等及一等奖

1.5

二等奖

0.8

三等奖

0.5

成功参赛奖、优秀奖

0.3

市校级

 

特等及一等奖

0.8

二等奖

0.5

三等奖

0.3

成功参赛奖、优秀奖

0.2

创业实践类竞赛

国家级

特等及一等奖

负责人

2

组员

1

二等奖

负责人

1.5

组员

0.8

三等奖

负责人

1.2

组员

0.6

成功参赛奖、优秀奖

负责人

0.8

组员

0.4

省级

特等及一等奖

负责人

1.5

组员

1

二等奖

负责人

1.2

组员

0.6

三等奖

负责人

1

组员

0.5

成功参赛奖、优秀奖

负责人

0.6

组员

0.3

市校级

特等及一等奖

负责人

1.2

组员

0.6

二等奖

负责人

1

组员

0.5

三等奖

负责人

0.6

组员

0.3

成功参赛奖、优秀奖

负责人

0.4

组员

0.2

其他创业实践

拿到地方创业基金、风险投资

基金或进入地方创业基金

附相关证明文件

5-8

创业培训(政府部门或学校组织)

附相关证明文件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