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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

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2004-10-12访问次数:205

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

系根据教务处规定制定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

系制定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并交教学实践科

(第七学期16周)

系到教学实践科领取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表格

(第七学期16周)

系组织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汇总表

(第七学期17周)

系具体组织实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系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前期自查并将总结交教学实践科

(第八学期7周)

教学实践科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前期检查(抽查)

(第八学期8周)

系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期中自查并将总结交教学实践科

(第八学期9周)

教学实践科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期中检查(抽查)

(第八学期10周)

系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第八学期13-14周)

教学实践科对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进行检查(抽查)

系将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和工作总结上报教学实践科

(第八学期15-17周)

教学实践科对系上报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审核

系选送部分优秀论文(设计)上报教学实践科

(第八学期17-18周)

教学实践科负责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归档

教学实践科将组织专家按比例对毕业论文(设计)抽查复评

教学实践科对全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