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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校2021年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2021-10-26访问次数:3463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专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进行立项评审,确定2021年国家级项目30项、省级项目70项、校级项目200项,现予以公布(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的研究周期为18个月,即20217月至202212月。教务处将于20224月进行中期检查,于202212月组织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校级大创项目的研究周期为12个月,即20216月至20225月。教务处将于20226月组织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大创立项项目管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大创立项项目过程管理

    (一)项目申报者接到批准立项的通知后即可开展实施相应的大创项目。

    (二)国家级、省级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需开展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并进行指导;第二阶段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项目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并组织现场答辩。中期检查主要是对项目的工作进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中期成果等给出恰当的评价,提出项目进一步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如发现项目申报或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工作无明显进展的现象,教务处视其实际情况的严重性对项目实施终止运行处理。

    (三)项目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如在研究过程中出现极其特殊情况必须进行项目变更的,项目的变更应由项目负责人向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项目变更申请书并阐明具体原因,对更改项目内容、更换项目成员等作出详细描述。二级学院应在充分了解情况后,实事求是进行审核,给出同意与否的意见,然后提交教务处审批并发布审批结果。中期检查之后教务处将不再受理项目变更。

    (四)项目研究周期结束前,教务处将发布结题验收通知,项目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向各二级学院提交结题申请,各二级学院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评审,同时需填写二级学院评审意见,然后再统一将结题材料提交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项目结题材料按照《惠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基本要求(试行)》(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提供。

    二、经费资助标准及拨款方式

    本期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的经费均以经费卡的形式拨付,项目负责人按财务管理规定要求办理报账手续。所有项目的经费将分两期拨付,首期经费按资助总经费的30%进行拨付。

  

附件1:2021年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信息表.xlsx

附件2:惠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基本要求(试行).docx

附件3:变更项目组成员(或指导教师)申请表模板.doc

 

 

                                                        教务处

                                                    202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