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2021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相关说明》、关于印发《惠州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惠院发〔 2021〕 68 号)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顺利完成,我校2021年度下半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将于2021年10月进行,就相关测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2019级、2020级、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以及2018级需要补测的学生。
二、测试项目:
BMI指数(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男、女各八项指标。
三、测试时间:
测试安排:2019级测试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其它年级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2021年10月16日-12月12日期间周六、周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四、测试地点:
惠州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学校田径运动场)
五、缓测免测:
(一)符合测试条件的学生由各二级学院组织签字确认《惠州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知情同意书》(附件2),原件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存档,复印件报学生体测中心备案(务必在10月13日前上交体育学院办公室112隆芳老师处)。
(二)临时受伤、因事请假等短期内能参加测试的学生不用办理缓测,统一在12月12日(周日)进行补测。
(二)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所在学院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表(附件3),提供三甲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卫生所审核,所在学院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相关审核资料原件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存档,复印件报学生体侧中心备案。
(三)免测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6-27日上班时间集中(每个学院指派一人)报学校卫生所审核。
(四)请各二级学院在10月27日前将学生(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汇总表(附件4)电子文件以“二级学院+缓测免测”为邮件主题发送至tczx@hzu.edu.cn邮箱。
六、注意事项
(一)参测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测试程序和要求,进行测试前的准备。测试前建议学生进行不少于3次的长跑训练,各二级学院重视并督促学生进行测试前的体育锻炼。
(二)测试具有一定的运动负荷,身体可能会产生不适反应,学生在测试前应保证有足够、合理的休息,不在熬夜、感冒、发烧、空腹等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参加有相当运动强度的体育锻炼和测试,如健康状况不佳不适合参加测试,可依程序申请缓测或免测。
(三)学生参加测试时应穿运动服、运动鞋,不要携带钥匙、手机、发卡等硬物在身上,以免受伤。
七、测试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务必密切配合,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使每位符合测试条件的学生都参加测试。
(二)学生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未带身份证者,不能参加测试。丢失身份证的同学凭所在学院开具的身份证明(附件6)和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于12月12日进行统一测试。
(三)诚信参测,严守纪律,严禁一切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惠州学院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贾老师13680735510(665510)陈老师13516681455(6455)
惠州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附件2:惠州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知情同意书.xlsx
附件3:惠州学院暂缓(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docx
附件4:暂缓(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5:《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大学部分.docx
附件7:关于2019年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办法有关工作的函.pdf
附件8:惠院发〔 2021〕 68 号(关于印发《惠州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