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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校级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2008年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是本校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在职教职工,无未结题的校级教研教改项目。一位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课题组队伍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成员一般不超过7人(含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良好的研究方案,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较高的实践应用价值,能提交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可考核的成果,推动本校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3年。学校或上级已立项的课题不予重复立项。 二、选题范围 (一)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及其直接相关的领域 (二)应用型本科院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与特色培育方面的改革与实践 (三)实践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创新 (四)结合本校实际,提高本校教育教学实力的其他项目 三、有关说明 (一)项目申报者填写《惠州学院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表》,用A4纸打印一式3份交所在系(部门),各单位审核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后,于7月10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高教室。 (二)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在此基础上遴选出立项项目和资助项目。 (三)项目申请表可在“校园网——教务处网页”下载。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