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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日期:2008年,01月,07日]  阅读:

各系:

课程教学是大学教育教学的基本途径,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为了加强课程建设,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争取我院省级精品课程零的突破,学院决定启动2008年校级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1、申报课程必须是我院本科各专业所开设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技术)基础课,且连续开设3年以上。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学、科研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显著。每个项目的申报队伍(含项目主持人)不得少于3人。各项目应吸收中青年教师参与。

二、立项数量与申报时间

1、立项数量及类别:

本年度拟立项58门校级精品课程,1520门重点课程。每个专业可申报1门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各系根据省级精品课程建设的要求,在拟报重点课程范围内组织初选,确定推荐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合格课程采取通过式管理,由任课教师申报,学校组织审核,通过一门,奖励一门。

2、申报时间:

1)截止日期:2008313凡申报立项者须填写《惠州学院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一式三份,313日前交高教室,过期不予受理。

22008313510:请校内外有关专家对所申报的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建设方案进行审定,并确定立项名单。

32008520日前公布2008年校级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立项课程名单。

三、项目运行与管理

1、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期一般为3年。校级精品课程每项总经费为35万元,重点建设课程每项总经费0.41.0万元。

2、滚动管理。立项后拨付50%经费,年度评估后,不达标的停拨下一年度经费。项目经费可用于图书资料费、调研费、教材编写费、教学改革实验费等开支。

3、课程建设项目由学校立项,教务处负责项目的指导、检查、评估验收。项目建设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项目负责人要把握好项目的总体水平和研究、实践进度,统筹安排项目建设经费。

4、课程建设项目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非仅仅是项目负责人的个人行为。各系应将项目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负责教学改革项目的日常管理,为项目实施提供各种必要的条件,督促项目组成员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5、课程建设项目是对高校教学工作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工作,作为一种学术活动,具有一般科研工作所必备的工作规范和要求,一旦立项,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申报时的承诺,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及时报送各项档案材料。如擅自中止项目建设工作或未能通过项目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回项目经费,取消项目负责人下一年度申报校级课程建设和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的资格。

 

附件:惠州学院2008年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doc

   

                            

                                       二○○八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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