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系:
2007-2008第一学期的通识选修课、专业限选和任选课在
1、教务处网上公布公选课程。
2、学生网上第一次选择。
3、教务处网上公布第一次选修结果。(
4、教务处网上第二次公布选课和备选课程。(
5、学生网上改选、重选。(9月3至
6、教务处网上第三次公布选课结果。(
7、教务处网上公布第三次选修结果,开课部门汇总打印本系任课教师所任课程点名册分送任课教师,由老师签字确定选课学生,
请各系做好宣传工作,使学生重视网上选课,并通知到各班级,下学期,凡错过选课时间的,教务处概不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