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07年实习计划的通知
各系:
为了做好我院2007年实习经费的预算和下拨工作,请各系如实认真地填报《2007年实习计划汇总表》。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2007年实习计划是指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和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的实习计划。
2、必须严格按专业教学计划填报实习项目、实习周数;如教学计划中实习环节有调整的,要附送调整报告复印件。
3、实习人数必须是我院在册学生;实习经费标准按《学院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工作规定(试行)》(惠院发〔2003〕95号)执行。
4、实习用车公里数是指学校到实习地点的公里数(含双程)。实习地点在惠城区的(郊区除外),不安排实习用车。
5、《实习计划汇总表》应有系主任签字并加盖系公章,于
6、此表是各系实习经费和实习用车公里数预算的依据,各系必须如实填报,如有漏报或弄虚作假而影响经费下拨的,责任自负。
教 务 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