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
毕业班学生成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毕业班学生期末复习考试时间为
一、考查科目和分散考试科目的成绩应在
二、做好集中考试的各项工作
1、5月25、26日由各教学单位统一安排教师答疑。
2、
3、各教学单位按《惠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有关条例进行。考试工作在开课单位主管教学的系(中心)副主任领导下,由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命题(如有试题库或试卷库的可选用题库的题)。一般要求使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统一命题。凡是考试课程的命题,都要求拟出分量相当,难易程度相同的A、B两份试题及答案、评分标准和要求等(不允许本科与专科采用同一份试题)。两份试题经负责人审定后指定一份为正考题于
4、加强考场管理,考场的座位由学生所在的单位编定,要求单人单桌拉开距离或不同科目穿插座位的办法混合编班考试,考场应张贴“考场座位表”,学生凭学生证对号入座,活动课桌的要反方向摆,地面要保持清洁。
5、实行统考的科目及平行班相同的科目应采取流水作业的办法进行评卷。以保证统一的质量要求。
6、考试结束后,各系应按规定进行考试工作总结、考试试卷及考试质量分析,为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有用的信息。
7、考试科目总评成绩须于考试三天内(即
三、此次期末考试不及格科目再次考试定于6月12至13日两天进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地点由各系在规定的时间里自行安排,重考成绩在考试后两天内提交到教务处。
四、各系应做好毕业班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初审),按《惠州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惠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审核并填写好《应届毕业生名册》、《授予学士学位申报表》等名册表(名册表从教务科网页上下载),在
五、抓好考试管理,刹住考试作弊的歪风,是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希望各教学单位采取一些预防性教育措施,防患于未然,精心组织毕业班的期末考试,认真做好考试管理工作,努力做到“三严格”,即严格考试要求,严格考试纪律,严格评分标准,力争在考试中不出现作弊和违纪现象。
教 务 处
二00六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