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考试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根据《惠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和教学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特发此通知。请各系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考试档案的管理和建设。
一、考试档案的主要内容
1、考试工作的整体安排
每学期课程结束之前,各系应对本学期的考试工作做出整体安排,指定考试工作的负责人及协调人,并在系存档。
2、试卷样卷
(1)根据《惠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考试应同时拟定(或从试题库、试卷库抽取)同一水平的A、B两套考题,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两套试卷及其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均应经教研室主任审核、主管教学的系副主任签字后使用。
(2) 所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其考试使用的两套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审批材料,均应留开课系(即任课教师所在系)办公室存档。
(3)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审批材料,以课程、教研室为单位存档。
3、考场情况登记表
(1)《考场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在该课程考试结束时,一份随试卷一起交予阅卷教师,阅卷后随试卷一起存档。另一份交学生所在系保存,用于了解考试情况、处理考试违纪。
(2)考场中如有学生考试违纪,监考教师应在该课程考试过程中(或结束时),将违纪情况及时报告教务处。
4、考试试卷
(1)学生考试试卷由开课系负责存档。任课教师应在每学期期末阅卷工作完成后,将本次考试的试卷命题计划、评阅之后的学生试卷交系教务员统一存档。
(2)存档的试卷,应当按照学生学号(成绩单中学生姓名的顺序)排列。
5、成绩单
(1)阅卷之后,任课教师应按照该课程教学大纲和《惠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对于课程成绩评定的要求,根据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评定每个学生的课程成绩(即期末总评成绩)。
(2)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之后,应打印成绩单,签字认可,并于课程考试结束后的三天内交到系教务员处。
(3)成绩单经开课系盖章认可后,应在开课系、学生所在系和教务处同时存档。
(4)对于评定平时成绩所依据的平时测验、实验报告、课程论文、作业等材料,任课教师应当选取其中具有典型意义的代表性材料(一般3至5份)予以保留,并归入该课程的教学档案。
6、课程考试成绩分析材料
每门课程每学期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均应作出考试成绩进行分析报告,交开课系存档。
7、期末考试工作总结
每学期考试周结束后,各教学系应对本学期的考试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并在系存档。
二、考试档案的归档要求
各系应按照以下目录存放考试档案:
(一)考试管理档案
1、考试工作的整体安排(含本学期所有考试课程的安排表)
2、考试工作总结(含学生违纪情况)
以上材料一般使用A4纸张。考试安排表等材料,可以用A3纸张对折。
(二)试卷档案
1、课程成绩单
2、考试情况分析报告
3、试卷命题计划
4、课程考试样卷(含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5、考场情况登记表
6、经评阅的学生考试试卷
试题、试卷材料一般使用A3纸张,其他存档材料可采用A4纸张。材料齐备后,各系应采用教务处统一制作的“考试试卷封面”,按照教务处的要求排序后装订成册。
三、 考试档案的管理
1. 原则上考试档案的存放时间应不少于5年,以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查阅。
2. 各系的考试档案由主管教学的系副主任负责,定期督促教研室将有关材料交教务员归档。
3. 凡归档材料,有关内容、签字均应尽力完备。已归档材料不得私自涂改或撤换。
4. 非教学单位教师承担的课程,其考试档案由该课程所属的开课系存档。
5. 考试档案应及时登记归档,原则上每学期的第四周应完成上一学期的考试档案归档。教务处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试档案的归档情况,并根据需要调阅档案。
6、请各系从本学期起,按此通知执行。2003-2004学年第一学期以来的考试档案,参照此通知执行。
教 务 处
二00六年三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