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
学生成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校历安排:本学期学生期末考试时间为
一、考查科目和分散考试科目安排在课程教学的最后一个教学周内随堂进行(即
二、做好集中考试的各项工作:
1、
2、
3、各系负责人要加强考试工作的检查,组织素质好,责任心强的教师、教辅人员参加监考工作。学校要抽调机关干部参加监考或巡考,以加强考场的检查监督,促进考风的好转。
4、各教学单位按《惠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在主管教学副主任领导下,由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命题(有试题库或试卷库的可选用题库的题),命题必须依照教学大纲(或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一般要求使用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统一命题。拟出分量相当,难易程度相同的A、B两份试题及答案、评分标准及要求等(不允许本科与专科采用同一份试题)。两份试题经负责人审定后指定一份为常考题于
5、试卷由教务处指定专人印制和装订,各教学单位应做好试卷的装封、分发、保密、收存等工作。试卷考完后由各教学单位负责按试卷装订要求装订成册,作为教学文件材料收存。
6、加强考场管理,考场的座位由学生所在的单位编定,要求单人单桌拉开距离或不同科目穿插座位的办法混合编班考试,考场应张贴“考场座位表”,学生凭学生证对号入座,地面要保持清洁。
7、实行统考的科目及平行班相同的科目应由主管教学的系主任指定同科目的其中一位教师负责,组成试卷评阅小组集中阅卷、流水批改。以保证统一的质量测试标准和统一的质量要求。
8、考试结束后,各系应按规定进行考试质量、课程成绩与教学质量分析,从中提取有用的信息,供有关课程改进教学和今后命题参考,并吸收经验教训,反馈到课程教学和课程建设的管理工作中,以提高教学质量。
9、成绩评定之后,任课教师应将完整的填写在《学生成绩登记册》各栏目中,并一式三份交系办公室,经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系主任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教学秘书集中送交教务处一份,公共课成绩要送交一份给学生所在的系办公室(由教学秘书集中送交)。课程的开课单位,负责在该考试之后的五天内(最后一科三天内),将经过审核的各门课程学生成绩,如实输入网上教学教务管理系统。
10、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由学生所在系的办公室向学生公布,各教学秘书应在放假前将期末考试成绩收集完整,统计不及格学生名单及科目,通知学生做好重修准备;达到《学籍管理规定》处理的,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并在下学期第一周前按规定程序报学校处理。
11、各系应向学生家长发出《家长通知书》,报告其子女在校该学期所学课程成绩,并把达到《学籍管理规定》处理的学生报告其家长。
三、全校性公共课的教学单位应在该科目考试前一周将试卷装封好,分发到学生所在的系。考毕,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将试卷交回该教学办公室。考试期间,公共课任课教师必须到所任的班级参加监考或巡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如时间有冲突及时报告本系(教学系)负责人,由本系协调安排。
六、因课程冲突未能在期末参加考试的重修科目在下学期第一至第二周进行(包括以往同学期相同科目的重修课程),全校性公共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各系与专业课一起组织安排考试。请各教学单位通知有关的学生依时参加。
七、各系重修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名单须于第四周前送交教务处,并通知有关的学生按规定办理重修手续。
八、教务处负责对整个考试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组织人力印制、装订试卷,协调各系安排考场,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监考或巡考,编制全校“期末考试安排总表”。
九、抓好考试管理,刹住考试作弊的歪风,是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希望各教学单位采取一些预防性教育措施,防患于未然,精心组织期末考试,认真做好考试管理工作,努力做到“三严格”,即严格考试要求,严格考试纪律,严格评分标准,力争在考试中不出现作弊和违纪现象。
教 务 处
二00五年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