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05年校级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校级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应立足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和惠州学院本科教育,并侧重于研究性与实践性教学、专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及现代化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倡跨专业、跨系科、跨部门联合申报项目,通过应用与理论研究促进学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的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一定教学研究能力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并确实能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并无未结题项目。
(二)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遵循高等教育的教学规律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能服务学校教学改革实践和教育决策。项目一般应在1—3年内完成并提交研究报告、论文等可考核的成果。
三、申报范围
可参考以下选题:
(一)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
(二)课程建设(主要面向公共及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
(三)专业改革与建设
(四)实践教学改革(含实验课教学改革、实习基地建设等)
(五)教学内容及方法改革(含研究性教学、双语教学等)
(六)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与科学素质教育
(七)教学管理的现代化建设(含教学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等)
(八)学分制教学管理的理论与实践
(九)考试制度与考试方法改革
(十)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含教学评估与督导等)
(十一)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发展(含合作办学、合作培养等)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者先填写《惠州学院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表》,一式3份交所在系(部门),各单位审核并签署书面意见后,于11月5日前交教务处高教室。
(二)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在此基础上遴选出立项项目和资助项目。
(三)项目申请表可在“校园网——教务处网页”下载。
教 务 处
二○○五年十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