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期满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结业,也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结业的学生发给结业证书,一年内对不及格课程重考,达到毕业条件的换发毕业证书,但不补授学位。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视在校生编入下一年级就读,跟随下一年级审定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
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办理程序为:(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2)所在系提出编班建议;(3)教务处审核汇总;(4)财务处收取学费;(5)学生本人持学费收据在6月20日前到教务处办理注册手续。
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未获得批准或办理程序不完整的,按结业处理。结业的学生无需申请和审批手续。
惠州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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