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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通识一般任选课程申报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2023-11-29访问次数:813

各二级学院:

现将2023-2024学年第学期通识一般任选课程申报通知如下:

一、通识一般任选课程是由各二级学院面向全校开设的选修课,是我校通识教育“七大主题模块”暨22个通识课程群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识课程群分为核心课程与一般任选课程)学生根据个人兴趣与发展进行跨学科选择课程,通过交叉学习,开阔眼界,搭建复合型知识结构,有助于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生继续学习和终身教育打下良好基础。

二、通识一般任选课程的设置原则

1.因校制宜原则。符合学校总体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特色,满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

2.学生中心原则。有利于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挖掘学生各方面潜能,扩大学生知识面,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3.科学规范原则。不得与其他选修课内容重复或相近,不得因人设课、因工作量设课。

三、课程管理

1.通识一般任选课按所属课程群,以课程群负责人所在的二级学院,实行二级学院归口管理二级学院要依据《惠州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指导意见》(惠院发[2021]126号),支持、指导、督促本学院承担课程群负责人承担相应课程建设的教师做好团队发展和课程建设任务;同时,课程群负责人应以高度责任感,明晰课程群建设目标、协调课程群内部教学交流与沟通事宜,定期带领授课团队开展教研活动并做好教研工作记录,切实做好课程建设与管理方面相关工作。

2.各二级学院师拟开设的通识一般任选课程,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各二级学院应按学校通识课程建设总体要求,审核课程内容,避免出现同课不同名、同名不同课、同课不同纲、课程随意性大、课程变化调整多的现象,保课程稳定开出质量初审通过后汇总报送教务,并经课程群负责人复审后交教务通识教育中心进行最终审批。

3.行政、教辅部门教师拟开设的通识一般任选课程,应由课程群负责人所属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后汇总报送教务,由课程群负责人复审后交教务通识教育中心进行审批。

4.根据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对通识课程建设的要求,开课教师应明确两点:一是一般任选课程原则上不超过16学时,学分不超过1学分,且每学期尽量多轮次开设灵活小课(注:8学时,0.5学分),以满足更多学生的选课需求;二是必须对学生受众的年级、专业予以说明或限制,在教学大纲中清楚注明课程对象面向哪个年级、专业的学生。

四、开课要求

为规范通识一般任选课程的开设,拟开课教师本人所在的二级学院提交开课申请。为保证课程质量,请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开课教师资格审查、课程内容审定,拟开设的一般任选课程应符合所属通识课程群的知识体系与教学目标,不能与通识核心课程内容重复。

五、申报流程

1.拟开设课程的教师,应填写《惠州学院通识一般任选课程开课申请表》和《惠州学院通识一般任选课程教学计划进度表》

2.报送材料:纸质版的《惠州学院通识一般任选课程开课申请表》、《惠州学院通识一般任选课程教学计划进度表》及《教学大纲》交到行政楼205室,电子文档发送至gdzh2408@hzu.edu.cn邮箱。

3.申请时间:20231211日前由各二级学院汇总报送教务,由课程群负责人复审后交教务通识教育中心进行审批。

附件:

1.附件1:2021年通识教育“七大主题模块”22个课群及核心课程信息统计表(1).docx

2.附件2:惠州学院通识一般任选课程开课申请表.docx

3.附件3:惠州学院通识一般任选课程教学计划进度表.doc

4.附件4:惠州学院通识一般任选课程汇总表0613.xlsx

教务部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