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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立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2022-09-22访问次数:209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我校2021年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要求,学校近期将开展2021年立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现就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及要求

1.惠州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报告书(附件2)。

2.相关研究成果材料。材料包括:

1)创新训练项目需提交论文、报告、学科竞赛获奖、专利等成果证明材料。

2)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交项目进展情况的分析报告、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虚拟企业运行报告、创业报告及团队成员分工合作情况。

3)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交项目进展情况的分析报告、注册实体佐证材料、项目所获风险投资意向、项目市场盈利情况、项目市场拓展能力分析报告、项目市场反应分析报告和项目整体实践成果。

项目组提交成果材料要注意完整性:学科竞赛(含创业竞赛)获奖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的,需要提供论文复印件;获得专利的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实物性成果应提交说明书或鉴定书;已在校内外孵化基地孵化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 2021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

二、结题及评审程序

1.校级项目的结题验收由各二级学院审核相关结题材料,并组织答辩验收会。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四类。二级学院负责对校级项目的结题验收结果进行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

2.教务处负责对项目的结题验收结果进行复核及公布。

3.项目因故不能按时结题,可申请延期验收,最长不超过半年。申请延期项目需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4)及延期项目汇总表(附件5),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三、材料报送

结题材料必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于109日前将结题材料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204室),电子版材料发至工作邮箱sjk@hzu.edu.cn,压缩文件命名为“二级学院+2021年校级大创结题项目”,各项目组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序号+项目名称”。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视为放弃结题。

联系人:肖老师,电话:2529677

附件1:2021年立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x

附件2:惠州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3:2021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xlsx

附件4:惠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申请表.doc

附件5:2021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项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