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本科专业申报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我校《惠州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现就2019年度本科专业增设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拟申报专业应适应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
(二)拟申报专业应符合学校长远发展目标和专业发展规划,原则上是《十三五”期间拟增设本科专业规划表》里的专业,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
(三)拟申报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学科支撑、办学基础和条件,有利于形成特色专业群。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负责 部门 | 备注 |
4.20前 | 相关二级学院调研、论证,填写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及新增专业论证报告) | 各二级学院 |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初稿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行政楼415室) |
4.20~5.31 | 学校审定 | 教务处 | 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审议拟申报专业,并经校长办公会审定 |
6.1~6.10 | 修改与完善申报材料 | 相关二级学院 |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定稿一式2份和电子稿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
6月 ~7月 | 学校发文、教育部平台填报、报送省厅 | 教务处、相关二级学院 | |
注:时间安排根据省厅文件,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2、3)。各类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须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为准(附件1)。
(二)《新增专业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内容须说明增设专业的主要理由及人才需求预测分析,包括已有的办学基础、行业企业的现状及需求、发展规划等。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莉丹
联系电话:2529185;邮箱:zlgc@hzu.edu.cn
附件: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doc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doc
教务处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