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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2019-03-14访问次数:1420

各二级学院:

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申报项目需注重自主性、探索性、过程性、协作性和学科性,充分体现兴趣驱动,自主实验,重在过程的原则,此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大一至大三学生,学习成绩较好,近一个学年来没有补考及重修科目,且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人数为3-5人,课题组成员须具备一定的团队合作精神,负责人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参与项目的学生需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各成员有明确分工,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发挥自主学习的积极性,能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学术论文和总结报告。

3.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以其他名义获得省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项目结题时应有创新性成果。

4.申报项目指导老师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本次申请指导项目(指导排名第一)的个数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的指导老师不超过2,每个老师最多指导项目不超过4项。

5.建设周期:校级1年,省级、国家级1年半。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的优先条件

1.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2.优先支持与精准扶贫、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3.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4.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5.优先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到位,且项目结题率高的二级学院新申报的项目。

三、项目类别及数量

1.项目类别:项目分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2.项目数量:国家级、省级立项数以省厅正式文件为准。

3.每个二级学院限申报60项校级项目。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者须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然后提交所在二级学院进行推荐评审。

2.二级学院评审并进行排序推荐,所有项目的申报须先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进行院级评审,并对项目进行排序推荐,院级评审分数按40%计入总评分各二级学院评审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后,须填写好《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序号代表推荐优先次序)1份,并连同《惠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1份),于329号前统一送交教务处实验实践科(行政楼421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各项目以“序号+项目名称”命名,二级学院“学院名称+大创项目”命名,并发至sjk@hzu.edu.cn邮箱。教务处只接收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的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3.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校级分组评审。校级评审分数按60%计入总评分。教务处将根据院、校两级专家评审的结果,综合考虑各项优先条件后确定拟立项校级项目,并于4月上旬发布校级项目立项通知。

4.国家级、省级项目将在已确立的校级项目中优选。国家级省级项目的遴选通知待省厅正式文件下来后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评审,确保内容准确、真实,保证申报质量。

2.资格审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直接淘汰,不进入校级专家评审阶段。

3.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负责老师:实验实践科肖老师(行政楼421办公电话2529677

4.未尽事宜,随后通知。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教务处。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1.惠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2.惠州学院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