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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2018-03-19访问次数:454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18届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2018惠州学院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按照《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实施办法》(粤教人[2001]74号)的有关规定的条件认定,其中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认定体检按照新修订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试行)》(粤教继[2007]2号)执行。

三、时间安排:12018326日至43日(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申报学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资格认定栏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逾期没有在网上报名者将不得申报教师资格证;

244日至45日为各二级学院上交申请材料时间,各二级学院须指定专人(教师)负责本系应届生的教师资格证申明报工作,申报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行政楼教务处421室实验实践科曾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四、认定项目(按所读专业选报):

1本科类毕业生最高认定级别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前教育师范类学生必须认定幼儿教师资格;教学科目有(根据我院专业对应):思想政治、语文、英语、数学、物理、生物、历史、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化学、计算机、学前教育、地理等。

五、认定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准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两份(网上填好信息提交后下载并在对应位置签名,并贴相片且粘贴的照片与上传的照片一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一份;成绩单原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里查询的本人成绩截图(官方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户口簿复印件一份;《体检表》原件一份;近期蓝底标准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2张(与贴在申请表及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且与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名字,不可用水笔),承诺书原件一份,案卷目录文书原件一套(学生自行打印)。

2、各二级学院要对以上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辅导员负责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并在复印件(身份证、普通话证)上签名,并写上“与原件相符”及盖上二级学院公章;

六、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本二级学院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不缴纳认定费用;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不属教师资格认定环节,申请人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3、为了申报材料的规范整理,方便学生,教务处将统一印刷表格《学业成绩证明》、《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承诺书》。327日由负责同学到学校印刷厂领取以上材料。

4、如不能正常毕业的毕业生将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5、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8届教师资格证通知及附件.rar  

                                                      教务处

                                                      2018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