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实践教学

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2016-04-27访问次数:80

各系:

为加强对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惠州学院毕业论文 (设计)工作规定》和《惠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的要求,并结合学院2014-2015学年本科教学自我评估专家组在毕业论文(设计)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和问题,现就做好2016届毕业论文 (设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质量监控

1、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领导。各系应成立毕业论文 (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合理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质量要求及检查安排等。定期召开毕业论文 (设计)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过程中碰到的问题,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稳步提高。

2、明确工作职责,注重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建立系、教研室、指导教师之间层次分明、分工明确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体系与责任制度,加强指导和管理,把好每一环节的质量关。

3、各系对学院2014-2015学年本科教学自我评估专家组在毕业论文(设计)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我院毕业(设计)工作的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并在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坚决予以杜绝,切实确保毕业论文工作质量。

二、明确具体要求,加强过程与质量管理

1、各系应开设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课程或举办相关的讲座,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写作方法培训;召开动员会,使师生明确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要性以及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要求、工作方法等。

2、严格选题原则和选题程序,把好选题关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选题应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社会文化、经济建设等,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鼓励学生结合大学生业余科研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等前期项目成果拟定毕业论文题目。理工科类结合工程、科研与生产实践类课题的比例应达到70%以上;文科类结合科研,地方经济、社会与文化热点的课题应达到70%以上。课题更新率应大于80%。

(2)应遵循选题原则,严格执行课题审批制度。组织课题审核组对师生申报选题进行审查,并对课题给出审核评议的结论(结论包括以下几方面:课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课题的难度与工作量是否适中,完成课题所需条件是否具备以及对该课题的建议等方面)。

(3)学生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变更,必须填写《惠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变更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3、选派好指导教师,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指导水平

(1)各系要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配备一支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教学经验较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实践能力较强的指导教师队伍。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理工类专业一般不超过8人,文史类专业一般不超过10人。助教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以与中级职称以上教师合作指导,担任适量的指导工作。可适当聘请校外实习基地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需填写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

(2)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要进行必要的指导培训和开展经验交流活动,提高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随时了解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注重过程控制,严格过程管理。指导教师必须严格按《惠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教务处网站可下载)对学生进行指导。

4、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和诚信教育

(1)各系要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实行考勤制度,如因事、因病离校,应向指导老师和系办公室请假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否则将按旷课处理。学生缺勤(包括病假、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时间1/3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须重新补做。

(2)对在校外企业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除安排校外指导教师外,还应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并经常与校外指导教师和学生联系,检查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条件(设备、药品和资料等)是否具备,跟踪毕业论文(设计)进展,及时反馈并解决校外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存在的问题。

(3)加强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杜绝论文抄袭、伪造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行为

各系要认真组织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研厅函〔2013〕2号),并结合实际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中的漏洞须及时进行整改。学生撰写论文(设计)要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实事求是,杜绝抄袭、伪造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如有发现,一经核实,以零分记,并按《惠州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我院目前已经购买了“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论文查重系统”2016-2018年的使用权。学院决定对2016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使用“论文抄袭检测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即从2016届本科毕业生开始,全体应届生在答辩前必须进行查重系统检测,论文查重未达一定标准者不能参加答辩。具体要求及操作方式另行通知。

5、强化质量意识,构建较为科学合理的质量监控体系

制定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质量保障措施和检查办法等文件,不断完善系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文件;成立系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指导小组、质量监控小组等机构,构建科学合理的质量监控体系。应加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研究力度,探索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新模式;重视做好各坏节的检查与整改工作,特别是中期检查工作。

6、组织好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

(1)在答辩前两周要制定好答辩工作计划(要求包含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构成,答辩的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名单,答辩的要求等内容),并报教务处实践科。各系不得擅自将答辩时间提前。

(2)各系答辩委员会要严格执行答辩程序、评分标准及质量标准,规范审阅、评阅、答辩等环节。毕业设计(论文)评语要具有针对性,严禁多人评语雷同现象的发生。评分要严格标准,尽可能做到准确、无误并与评语相吻合。要严格控制优良率,原则上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5%,良好的比例不超过40%,及格与不及格的比例不低于10%。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把质量关。

(3)推行二次答辩制度。凡是一次答辩评定成绩靠后5%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参加全系二次公开答辩。二次公开答辩由系答辩委员会主持,各系在组织二次公开答辩前要发布公开答辩会信息,将公开答辩会向全系学生开放。二次答辩评定成绩只能为合格或以下,二次答辩评定成绩靠后30%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提交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审查委员会进行复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审查委员会向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提出送审毕业论文(设计)评价意见,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根据评价意见决定毕业论文(设计)是否合格。

7、做好评优与总结工作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应在2016年5月29日前结束;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成绩登记以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与推荐工作。各系将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名单于2016年6月6日前送实验实践科,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比例控制在毕业生人数的1.5%以内,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比例控制在当年指导教师人数的8%以内。

特别提示:凡被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应严格按修订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格式》,整理成篇幅约3000—4000字(最多不超过6个页面)可供发表的论文(设计),否则不将其列入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计划。

(2)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总结与质量分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院系应认真总结,查找问题,寻找对策,形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质量分析报告,并于2016年6月10日前交教务处实验实践科。

 

 

 三、相关材料报送时间

序号

材料名称

送交截止时间

备注

1

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2016年1月16日前

全部报表和材料都请提交电子稿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

2

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汇总表(Excel表格)

3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一览表

4

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汇总表

5

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工作自查报告

2016年3月18日前

6

毕业论文(设计)中期工作自查报告

2016年4月8日前

7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名单

2016年5月6日前

8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

9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记表

2016年5月31日前

10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材料

2016年6月6日前

11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2016年6月10日前

12

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

13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质量评价结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