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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2008-11-28访问次数:50

各系:

毕业论文 (设计)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生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教学质量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强对2009届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使各环节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惠州学院毕业论文 (设计)工作规定》和《惠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的要求,现就做好2009届毕业论文 (设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质量监控

1、成立毕业论文 (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科学制定2009届毕业论文(设计)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质量要求及检查安排等。定期召开系毕业论文 (设计)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过程中碰到的问题,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稳步提高。

2、建立系、教研室、指导教师之间层次分明、分工明确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体系与责任制度,把好每一环节的质量关。

二、明确具体要求,加强过程与质量管理

1、各系应开设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课程或举办相关的讲座,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写作方法培训;召开动员会,使师生明确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要性以及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要求、工作方法等

2、严格按照选题原则和选题程序操作,把好“选题”关。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选题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社会文化、经济建设等,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理工科类结合工程、科研与生产实践类课题的比例应达到80%以上;文科类结合科研、社会经济、文化与社会热点的课题应达到80%以上。课题更新率应大于80%

2遵循选题原则,严格执行课题审批制度。组织课题审核组对师生申报选题进行审查,并对课题给出审核评议的结论(结论包括以下几方面:课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课题的难度、份量、完成课题所需条件是否具备以及对该课题的建议等方面)。

3学生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变更,必须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变更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3、选派好指导教师,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指导水平

1)各系要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配备一支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教学经验较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实践能力较强的指导教师队伍。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8人。助教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以与具备中级职称以上教师合作指导,担任适量的指导工作。可适当聘请校外实习基地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需填写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

2)要进一步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要进行必要的指导培训和开展经验交流活动,提高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随时了解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注重过程控制,严格过程管理。

4、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和诚信教育

1各系要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实行考勤制度,如因事、因病离校,应向指导老师和系办公室请假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否则将按旷课处理。学生缺勤(包括病假、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时间1/3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须重新补做。

2)加强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学生撰写论文(设计)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实事求是,杜绝抄袭、伪造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如有发现,一经核实,以零分记,并按《惠州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5、强化质量意识,构建较为科学合理的质量监控体系

制定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质量保障措施和检查办法等文件,不断完善系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文件,构建科学合理的质量监控体系。应加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研究力度,探索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新模式;重视做好各坏节的检查与整改工作,特别是中期检查工作。

6组织好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

1在答辩前二周要制定好答辩工作计划(要求包含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构成,答辩的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名单,答辩的要求等内容),并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2)各系答辩委员会(小组)要严格执行答辩程序、评分标准及质量标准,规范审阅、评阅、答辩等环节。毕业设计(论文)评语要具有针对性,严禁多人评语一样的现象发生。评分要严格标准,尽可能做到准确、无误并与评语相吻合。要严格控制优良率,原则上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5%,良好的比例不超过40%,及格与不及格的比例不低于10%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把质量关。

3)继续做好公开答辩工作。凡预评为优秀或不及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参加全系公开答辩。公开答辩由系答辩委员会主持,各系在组织公开答辩前要发布公开答辩会信息,将公开答辩会向全系学生开放。

7做好评优与总结工作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应在2009527前结束;2009529日前完成成绩登记以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与推荐工作。各系将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名单于2009610日前送教学实践科,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比例控制在毕业生人数的1.5%以内,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比例控制在当年指导教师人数的8%以内。

特别提示:凡被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应严格按修订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格式》,整理成篇幅约30004000字(最多不超过6个页面)可供发表的论文(设计)否则将不将其列入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计划。

2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院系应认真总结,查找问题,寻找对策,形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质量分析报告,并于2009615日前交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20081128